学校饮用水自查报告

时间:2024-02-19 11:34:47
学校饮用水自查报告11篇

学校饮用水自查报告11篇

随着个人的素质不断提高,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通常情况下,报告的内容含量大、篇幅较长。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饮用水自查报告,欢迎大家分享。

学校饮用水自查报告1

学校饮用水的卫生安全是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稳定。要做到学校饮用水安全,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一、加强对各类饮用水的管理

(一)桶装饮用水的管理

1、桶装饮用水进入校园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①已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的生产经营企业提供的产品。

②产品质量、标识等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桶装饮用水标识上标注QS标志。

③经卫生监督部门量化分级管理评审达C级以上企业的产品。

④生产企业具备必要的出厂检测条件和能力。

⑤必须具备出厂检验合格证的产品。

2、所有产品必须按规定索取以下证件:生产加工企业及经销企业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相关部门提供的生产厂家具备检测条件与能力的证明;每批次供应产品的出厂质量检验报告,每年必须索取至少4份质监或卫生部门的检测报告,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有关卫生标准要求。对已取得QS认证的产品、国家级免检产品、量化分级管理评审达C级以上企业的产品,要索取相应证书或相关部门提供的确认证明。上述相关证件不齐的饮用水不得进入校园。

3、学校应落实专职人员进行管理,安排封闭式场所单独存放,并对索证情况和检验报告情况进行专门记录。

4、学校必须按规定请专业人员定期对桶装饮用水饮水机进行清洗、消毒工作,做好相关记录,并在清洗消毒后抽检饮水机龙头水。

5、凡发现桶装水标签不全、颜色异常、气味不正、口感不纯或已启封的水,不得继续使用,应立即封存,并及时报告县卫生监督所、县教育局和有关部门。

(二)学校自备水的管理

1、自备水水源应选择水质良好、水量充足、便于防护的水源,并经县卫生监督所水源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

2、加强水源的防护,划定生活水源保护区,设置固定告示牌,水井、蓄水池必须密封加盖,井口建有井台,水泵房加门加锁,落实相应的水源保护措施,严防污染事件发生。

3、学校应落实专人对取水、输水、净水、蓄水和配水等设施及环节的安全质量管理,建立放水、清洗、消毒、定期检测和检修制度,规范操作规程,落实防范措施,保证供水水质安全卫生。特别是要注意寒、暑假期和其他节日长假后自备水水源的消毒和自来水管网的清洗工作。

4、应设立自备水管理员,专门负责清洗、消毒等管理工作。对采用人工投加消毒剂消毒饮用水的学校,要摸索规律,正确掌握消毒剂的用量,科学管理。有条件的学校要尽快接通市政供水。学校自行安装的水质净化处理装置必须有卫生部门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5、遇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学校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县卫生局、县卫生监督所、县教育局。

6、严禁用于绿化灌溉、厕所冲洗、车辆洗涤、工业用水等非生活饮用自备水用于学校师生的生活饮用,标注清楚生活饮用水和非生活饮用水龙头,严禁将生活饮用水和非生活饮用水管网连通。

(三)其他饮用水的管理

采用市政直供管网水的学校,必须制订水厂停水或检修停水的应急预案。加强对低位蓄水池和高位水箱等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管理。注意管道维护,增强饮水安全意识。使用锅炉烧水的学校,安装的锅炉必须经县质监部门审批,并使用茶桶装水饮用,茶桶要定期清洗消毒。要积极制订并落实预防烫伤的措施。寄宿制学校要确保学生晚间饮用水。学校购置使用的瓶装纯净水要有厂址、厂名、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并有QS标志,购买时要索证。

二、有关管理要求

1、专人负责管理。学校应建立健全生活饮用水管理规章制度,有分管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管理生活饮用水质量和卫生工作。专职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一旦发现有碍饮用水卫生的病症时,要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并查明病因,待排除有碍饮用水卫生病症或治愈后,持有效的健康证明方可重新上岗。

2、选择报告备案。学校应将自备水水源、输水、消毒情况及选用的桶装饮用水的生产厂家、品牌情况报告县卫生监督所、县教育局备案。

3、做好台帐记录。严格执行桶装饮用水的索证规定、自备水的清洗消毒规定等,并做好专门记录。

三、加强饮用水安全卫生知识的宣传

学校要开展多种形式的饮用水卫生安全教育,使学生养成良好的饮水卫生习惯,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要在校内醒目位置安排饮用水安全知识专栏、板报,在学生供水处设置警示牌,教育学生不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发现水质有异色异味等现象的应急处置办法等。

学校饮用水自查报告2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饮水卫生管理,预防食源性疾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兰陵县教育局文件的相关要求,我校进行了细致的自查,自查情况如下:

一、学校建立和落实了饮水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学校饮水安全工作始终坚持一把手总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将各项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个人,实行定时、定点、定人负责,定期检查。

二、学校严格外来人员登记制度,对来访者严格登记,不明身份人员、无正当理由要求进校人员严禁入内。

三、学校加强了学生饮水安全的管理。

专人负责对饮水源定期查看有无污染现象,并及时消毒。学校专门购置了饮水设备,并对饮水设备定期检查,查验有无漏电及污染现象。

四、为防止饮水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还进行了专门的饮用水安全讲座,要求全体师生严把“饮水关”。

五、学校定期查看配菜单位的卫生合格证和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合格证。

六、加强学生良好饮水习惯的培养。不直接饮用自来水,不购买无证、变质、过期的饮用水。

七、学校定期对饮水设施如水池、水管、水龙头等进行检查,查看有无细菌衍生现象。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

1、学校水龙头太少,无法满足学生的用水要求。

2、学校水龙头附近有剩菜剩饭,容易衍生细菌。

3、学校学生的饮水来源太少,饮水设备少。

4、对个别学生的良好行为习惯教育不到位。

九、整改措施

1、加强学生的饮水安全教育。

2、添加、修复饮水设备。

3、加强水质净化消毒处理。

4、消除饮水卫生隐患,对饮水源、饮水设施附近的污染源进行清理消毒。

5、加强对学生良好饮水习惯的养 ……此处隐藏3471个字……系到园内老师和幼儿的生命安全,是幼儿园最重要的一项工作之一。本着广大幼儿和教师的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保障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园堆食品卫生、幼儿饮用水卫生以及相关和管理及制度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幼儿园饮用水卫生及管理方面

1、我园饮用水为地下水,由于幼儿全是附近儿童,与幼儿家庭的饮用水质相同。

2、我园有日朗全自动电热水器一台,保证幼儿在园内喝到的是经过高温消毒的开水。

3、园内设有水房,有专人管理,闲人无法进入。

二、幼儿园食堂与食品安全管理方面

1、每天一次,对食堂的食品及原料进行清理,对食堂餐具、用具及加工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对食堂环境进行卫生打扫。

2、是同样设备设施运行状况良好。

3、采购蔬菜均选择价钱高,质量上乘的新鲜的蔬菜,并有专门的储藏间。

4、有食品卫生许可证,每日进行晨检。

以上是我园对食品及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的自查报告,还有一些不足之处,我们将本着对幼儿园和教师高度负责的态度,早日改进,并加以完善。

学校饮用水自查报告10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饮水卫生管理,预防食源性疾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我校进行了细致的自查,自查情况如下:

一、学校建立和落实了饮水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学校饮水安全工作始终坚持一把手总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将各项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个人,实行定时、定点、定人负责,定期检查。

二、学校严格外来人员登记制度,对来访者严格登记,不明身份人员、无正当理由要求进校人员严禁入内。

三、学校加强了学生饮水安全的管理。专人负责对饮水源定期查看有无污染现象,并及时消毒。学校专门购置了饮水设备,并对饮水设备定期检查,查验有无漏电及污染现象。

四、学校定期查看配菜单位的卫生合格证和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合格证。

五、加强学生良好饮水习惯的培养。

不直接饮用自来水,不购买无证、变质、过期的饮用水。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学校电压过低,导致饮水设备系统损坏,水无法烧开。

2、学校水龙头附近有剩菜剩饭,容易衍生细菌。

3、厕所离学校食堂太近,容易造成污染。

4、对个别学生的良好行为习惯教育不到位。

5、学生水杯消毒不到位。

七、整改措施

1、加强学生的饮水安全教育。

2、修复饮水设备。

3、加强水质净化消毒处理。

4、消除饮水卫生隐患,对饮水源、饮水设施附近的污染源进行清理消毒。

5、加强对学生良好饮水习惯的养成教育。

学校饮用水自查报告11

我国政府一向十分关心和重视饮用水卫生工作,多次发布和修改饮用水卫生标准。1956年制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及1959、1976年修订的标准分别包括15项、17项、23项微生物、一般化学和感官指标,着重技术要求,均未列为强制性卫生标准。1985年卫生部组织饮水卫生专家结合国情,吸取了世界卫生组织(who)《饮用水质量标准》和发达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中的先进部份,制定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将水质指标由23项增至35项,由卫生部以国家强制性卫生标准发布(gb5749—85)增加了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法律效力。该标准于1985年8月16日发布,1986年10月10日实施,共五章22条。(分总则、水质标准和卫生要求、水源选择、水源卫生防护和水质检验。)

具体来讲,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可包括两大部分:法定的量的限值,指为保证生活饮用水中各种有害因素不影响人群健康和生活质量的法定的量的限值;法定的行为规范,指为保证生活饮用水各项指标达到法定量的限值,对集中式供水单位生产的各个环节的法定行为规范。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和卫生要求必须满足三项基本要求:

1.为防止介水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要求生活饮用水不含病原微生物。

2.水中所含化学物质及放射性物质不得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要求水中的化学物质及放射性物质不引起急性和慢性中毒及潜在的远期危害(致癌、致畸、致突变作用)。

3.水的感官性状是人们对饮用水的直观感觉,是评价水质的重要依据。生活饮用水必须确保感官良好,为人民所乐于饮用。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共35项。其中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15项,主要为了保证饮用水的感官性状良好;毒理学指标15项、放射指标2项,是为了保证水质对人不产生毒性和潜在危害;细菌学指标3项是为了保证饮用水在流行病学上安全而制定的。

随着经济和工农业的迅速发展,化学物质对水的污染越来越引起政府和广大居民的关注,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更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为了和国际先进标准接轨,卫生部于20xx年6月颁布了《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自20xx年9月1日起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是在《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的基础上修改而成,该规范共包括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评价规范、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和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中水质指标共96项,常规检测项目34项,非常规检测项目62项,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相比,增加和修改了某些指标,加强了对有机污染的监测,对人体健康危害大的指标限值更加严格。基本上是一个既符合国情,又与国际接轨的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通过卫生部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宣传贯彻,目前已在全国范围内得到较好的落实。

今后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有关部门定期发布的饮用水水质公告,对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或规范,随时了解饮用水水质状况,使饮用水卫生标准更贴近群众的生活,在保护人群身体健康,提高生活质量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主要起草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研究员鄂学礼介绍,污染生活饮用水的微生物主要来自水源地的人畜粪便,还有医院排放的污水以及腐烂的动物尸体等。微生物指标超标,很容易引发传染性肠道疾病,包括世界卫生组织和很多国家的饮用水卫生标准,都将微生物指标放在第一位。我国原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的微生物指标只有总大肠菌群和菌落总数两项指标,新标准中增加的耐热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和大肠埃希氏菌两项指标,均属于对总大肠菌群指标的细化,如果按照标准规定的发酵法检出这两种微生物或按照滤膜法监测超出限值,就说明生活饮用水受到微生物的污染。以上4项微生物指标都属于常规检验指标,还有两种原虫即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虫,同属于微生物指标,列入新标准的非常规检验项目,国外突发性肠道传染病的相关报道中,很多都是由这两种原虫引发的。但微生物污染比较容易检出,也比较容易消除,只要按照相关规程操作,绝大部分水站都可以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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